建议和提案办理

关于举行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我市城市绿化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经市政府委托,决定举行《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玉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玉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城市绿化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或关注该管理工作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8880063;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4),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215043822@qq.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7:30。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1年11月2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4)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玉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五、相关要求

  1.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3.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杨  勇    8880063    13987718579
  侯维芳    8880063    13577710313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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