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4月20日)
4月20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玉溪市转交办第十四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8件,涉及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峨山县、易门县,玉溪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区)进行办理。截至目前,共收到转办件39件,涉及9个县(市)区,其中红塔区11件,江川区5件,高新区2件,澄江市5件、华宁县1件,通海县6件,峨山县4件,易门县4件,新平县1件。涉及生态、噪音、水、大气、土壤、有色金属、非金属加工制造、畜禽养殖和其他污染。
玉溪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