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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来源:玉溪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律师科、公证科:

近年来,我市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正常有序,广大符合条件的律师、公证员积极报评相应职称资格,各符合条件参评律师、公证员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的职称资格,为我市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随着国家职称评审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有了新的变化,为保证今后玉溪市律师、公证员职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的变化情况

今年,因市局下设律师、公证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任期已到,市局于2018年3月9日拟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玉溪市律师(公证)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请示》、《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玉溪市律师(公证)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请示》两个文件,并请各符合担任评委条件的律师、公证员上报了《评委推荐表》,向市人社局请示进行换届。但在人社局专技科审批过程中,根据职称评审机构改革分行业设置评委会的需要,我局下设的两个评委会要扩充为4个,分别是玉溪市律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玉溪市律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玉溪市公证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玉溪市公证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又因我市现有符合担任公证员评委的三级公证员人员数量少,不具备设立公证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加之人社局审核各律师事务所所报《评委推荐表》过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建议我局不再保留评审机构,委托云南省司法厅所设相应评委会代理。为此,经多方商定,我局所设评委会因到期不再进行换届并自动撤销。

二、今年以后职称评审的相关问题

因我市律师、公证员评审委的自动撤销,自2018年开始,市局不再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律师、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委托云南省司法厅所设的相应委员会代理,各需参评职称资格的律师、公证员要注意查看市人社局网站,填写好评审表,按要求准备好参评资料,经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后报到市人社局初审盖章,再将参评所需要的材料一并报送到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由省厅所设相应评委会评审。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参评律师、公证员要注意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面所发的通知,按相应条件参评,按时提供相应的表格资料,以免造成耽误。

2.所需表格可到人社局网站下载,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参评资料注意对照人社局所提要求,不要遗漏。

3.律师、公证员评审资格条件、所需要参评材料及有关通知近几年均在律师、公证qq群下发过,不清楚时可相互询问,也可向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咨询。

玉溪市司法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