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新国土资告字[2012]第23号
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2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拍卖的地块位于新平县者竜乡界牌街旁,地块编号为XTC(2012)44号与XTC(2012)45号,共计24幅小宗地,面积为135平方米的有2幅,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有22幅;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1<容积率≦3,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2米。按土地现状出让。竞买保证为3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股东会决议、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25日 至 2012年11月14日 到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者竜管理所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25日 至 2012年11月14日 到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者竜管理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1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1月15日09时00分 在 新平县者竜乡政府一楼会议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经新平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本次拍卖活动委托玉溪正泰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竞得人必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者竜管理所
联 系 人:李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13988437599 0877-7016856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