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
2020年,澄江市首创首成,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效。2021年,测评成绩位居134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第28位,居全省6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第1位。
坚持建章立制,着力增强创建能力。澄江市建立健全工作体系,高位推动创文工作。坚持实施创文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市一盘棋、城乡一体化,推进创文工作常态长效。
坚持创建为民,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内涵。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35条道路“白改黑”工程3.3万平方米,改造市政道路人行道38条3.8万平方米,更换道路交通隔离栏2320米,取缔非法载客“三轮车”3000余辆,增加公交车40余辆。完成94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大力实施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完善行动,做好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设施管护。实施凤麓农贸市场、翠竹湾市场改造提升,排查整改无证无照经营13769户,实施“明厨亮灶”,建设视频厨房100家,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个。
坚持育人塑魂,着力提升思想道德素养。积极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类活动,建成市、镇、村、组四级全覆盖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共258个,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206支,全市注册志愿者达25401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文明旅游等主题实践活动,打造“高原湖泊卫士”、文明旅游、公益集市等志愿服务品牌,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提升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始终坚持“全面全域全员全程”原则和“为民惠民靠民”理念,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既注重“面子”,更注重“里子”;既要面上推进,又要点上突破;既要埋头苦干,又要营造氛围;既要领导带头,更要全民参与。在推动文明城市提档进位中回应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争创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繁荣、和谐宜居、共建共享典范。(玉溪日报通讯员 童纳 曾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