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并未公开招标,中标者由两委班子确实,无任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02-07-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通海县秀山镇东村村委会的沈先生反映,该村委会于今年5月10日对东风矿机厂公开招标,沈先生以70100元中标,但村委会却以年承包费30000元承包给潘某,沈先生认为村委会的做法不合理。据调查,东凤矿机厂承包到期,今年5月11日召开了两委班子会议,讨论东风矿机厂到期承包一事,并未公开招标,除两委班子外,潘某,沈先生也参加了会议。通过商量讨论,两委班子研究决定,以年承包费30000元承包给潘某,而未承包给沈先生。主要原因是潘某每年上缴国家税金28万余元,对村上的承包款能按时支付,讲信义,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人民群众信得过。市长热线办认为,由于此次讨论东风矿机厂承包一事实为议标,并未公开招标,中标者由两委班子确实,其中并未有任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