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一群众检举情况,经公安部门调查并不属实
发布时间:2002-05-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右所镇右所村委会4组的陈先生反映,以该村委会下碧落村李某为首的一伙人,几年来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私自贩运海洛因,且制造了多起命案,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却至今逍遥法外。认为在江总书记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今天,类似此等危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应及时依法给予惩处。市长热线办协调澄江县公安局调查,根本不存在李某此人,且所造成的命案,经澄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结合多年来的刑事现场勘查案件信息等情况进行了查阅,其所检举的情况不存在。